为推广国际民航组织(ICAO)安全管理新理念,满足国际民航公约附件19 的相关要求,推进我国民航国家安全方案(SSP)和安全管理体系(SMS)的有效实施,确保安全标准的完整性和一致性,《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已经交通运输部审议通过,并于2018年3月16日起施行。该规定将民航局去年开始在全行业推行的安全绩效管理工作固化为安全管理要求。为全面贯彻落实《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提升安全监管工作的规范性,提高规章防范风险的整体效能,根据民航局航空安全办公室委托,航空安全研究室于2018年4月9日-10日西安西北民航大厦组织召开规章宣贯会,参加单位朱主要包括民航局航安办,各地区管理局安办、飞标、空管、机场等部门的部分监察员,以及国航、东航、南航和海航的安全管理人员。
宣贯会由民航局航安办马骏副处长主持,首先由适航司孙长华副巡视员对《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的出台背景目的,相关理念的转变,以及对行业安全监管的影响进行了介绍;随后由航科院安全研究室朱玉斌博士对该规定的具体条款进行了逐项解读;在第二天的会议议程中,航空安全研究室陈艳秋主任介绍了《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规定》中安全绩效管理的实施技术方法以及监管情况。最后,与会人员对该规章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
通过此次宣贯会,民航各行政机关对《航空安全管理规定》的概况有了基本了解,为该规章在全行业的有效推广实施奠定了基础。